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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精选全文疯批首辅:病娇相公想宰兔兔了》精彩片段
没用的,就不要留下。清扫房间,尘土之类的,全给清掉!改变,就从扔东西开始。
宋时锦忙里忙外的跑了一趟又一趟,将房间里堆的脏兮兮的衣服都给清了出来,暂时堆在门口,而后又把其他的物品不需要的都一样一样地给扔了。
她拖着笨重的身体,才做了不到半刻钟,就累的大喘气。
可就算如此,她还是一样坚持,要不收拾干净,她晚上肯定睡不着。
总算都清除了出去了,宋时锦这才又仔细地观察了自己的房间。
虽然简陋破旧,可是好歹有一个好处,那就是……大!超级大!
只不过因为门是破旧的木板,看着都有点儿透光了……
难看啊!总有一天,她要把这房间里的东西都给换了!
床是以前的那种简简单单挺高的四条腿木床。
没有炕!再说一遍,没有炕!这里也不是偏北方,更不是偏南方,所以大部分人冬天冷是冷,可也没有睡炕的意识。
这房子还是需要狠狠地改造一番的,可问题是她没有银子。
所以,先行放过。
收拾完了,房间里被宋时锦给收拾的只剩下了一桌一椅,一床一箱如此而已。
她又出去从院子里接雨水的大缸中,用水瓢舀上了一大瓢的水,进了房间之后,就小心翼翼地往地面撒了点儿水。
拿了扫帚,宋时锦又将房间里里外外、彻彻底底地打扫了一遍。
看起来,的确不是一般的干净整洁,当然除此之外,也没什么优点了。
总算能有休息的一口气的时间,宋时锦坐在了桌子前,开始蘸了点儿水在桌面上写写划划。她的房间是没有纸笔的。
需要纸笔的话,只能自己做或者买。买就很贵了,可是自己做,那需要一只羊……她家没有。
所以,宋时锦放弃了学习著名UP主做毛笔和纸张的想法,老老实实先蘸着水写计划。
房间里一片安静。
门外传来了漂亮的娃子跟俊美的相公聊天的声音。
“爹,我讨厌娘!”容珏嘟起了嘴。
宋时锦呵呵。刚好,我也不喜欢你。
“娘那么懒,什么活儿都不干,还总是睡懒觉。衣服也不洗,身上还臭烘烘的!村子里的人就没有她那么被人讨厌,还被人给说闲话的。”
宋时锦:……
她顿了顿,皱起了眉头,想着这孩子对自己的评价。虽然有点儿狠,可也必须承认,很真实。
原主能被自己的儿子给嫌弃,也的确不是没有道理的。
“爹!你能给我换个娘么?”容珏最后的结论是这样的,胖乎乎的脸上带着几分愤愤不平。
容翊默不作声。
他挑了挑眉,安静地坐在了椅子旁,思考了半晌,举起了手,在孩子的头上抚摸了下。
“去吃饭吧。”他道。
小容珏没有得到自己亲爹的答应,却也不敢多说什么,他惯会看人脸色,如今一瞧便知道爹不高兴了,连忙乖巧地应了声,转身跑厨房去了。
……
宋时锦坐在桌子前,拿着手指不停地敲着。
脑子里警铃声大响。铃铃铃……
月亮渐渐升起,窗外的纯自然的景色还不错,而周围也比较安静。
宋时锦在书桌上写写画画,思考着接下来她能走的赚钱路子。
她想来想去,文化人挣钱还是比较快的。
而她最适合挣钱的地方,还是去书店做活儿。跟容翊一样,帮人写信、抄书……
这容翊能做的,她也能做。
而容翊不能做的,诸如写点儿有意思的话本,做个当代流行畅销的小说家,也是可以的。
等坐了一会儿,宋时锦开始换上了些许舒展得了身体的衣服,准备在院子里跑步。
因为太胖,她无法跑太快。
宋时锦也不着急,哪怕是时快时慢的慢步走,只要不会伤到膝盖,她都会尽全力做到。
一步一个脚印,宋时锦咬着牙坚持。
这么重的肥肉,原主能受得住,她却是很难接受的。
而且……宋时锦还很清楚,这样的肥胖已经是对身体和内分泌健康造成影响了。
宋时锦一圈一圈的跑着走着,大概进行了十圈之后,将近三公里的脚程足够了,她才慢慢停下来。
满身大汗,宋时锦粗喘着气,一副从来都不怎么运动的身体,这会儿连走完三公里都是很费劲的。心肺功能也差,力量也差,好在一切都可以改善。
跑完了,宋时锦又开始做点儿提升和改善心肺的运动,当然还有拉伸和柔韧性的训练。
渐渐的,三炷香的时间都过去了。
算了算,宋时锦从天黑的戌时初开始,一直练到了亥时末。当然只是断断续续,大部分的动作都是浅尝辄止。不过算下来也将近三四个小时了。
伴随着腹式呼吸,吐出最后一口气,宋时锦自己到厨房烧了一大桶水,而后回到了房间躺尸一样的躺下。
明天……估计又会是浑身酸疼的一天。
……
第二日,一大早,卯时初,宋时锦被附近村子里的大公鸡打鸣给叫醒了。
古人的天然闹钟,一只红纠纠气昂昂的大公鸡。
在没有手机和闹钟的时代,被公鸡叫醒的感觉,还算不错。
卯时天还未亮,宋时锦起来,自己挑着扁担,尝试着去挑水。
只当锻炼身体了。而且……她平日里用水量极多,水是这村子里最不用花钱的地方,就是取用了需要自己勤快一些,多跑几趟。
宋时锦挑起了扁担,而后深深吸了一大口气。好在这具身体虽然压力大,却并没有直接就要垮掉的意思,而且睡眠相当的好,一闭眼,睁开眼就是天亮,这样得到了足够的休息,虽然身体酸痛,却并无大碍影响。
运动是要撕裂了肌肉,让肌肉得以成长的。
她以前在健身房的时候,就很享受撕裂和疼痛的感觉,这种状态在她以前训练的时候,就已经经历过,自然不算什么大问题。
她的核心平衡力很差,身体素质更差。
从村口的井担回了两桶水,挑回到自己家,基本上洒得只能剩下一桶。
而且肩膀也疼,宋时锦感觉肩膀被磨上一层厚厚的茧,怕是没办法把水给挑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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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五花肉是肥的,瞧着又被各种油给裹着,夹起的时候还会往下淌着汁,若平日里瞧着,定然会是极其过了的。
可……
容翊咬了一口之后,口鼻满是香!
红烧肉虽然表面上满是油,却吃起来,一点儿也不腻。反而自然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好吃!
而且一咬下去,入口即化的润感。
这口感,绝了!
容翊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。
而容玦也在一旁忍不住又下了一筷子。
平日里一向傲娇的孩子,这一回却是丝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声。
“娘,这个好好吃!”
“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肉啊!”
“娘,这个叫什么?”
傲娇的小孩子嘴里塞着肉,却还要说话。
眼睛亮晶晶的,满嘴的油。
“这个叫五花肉。喜欢你就多吃几块。”
宋时锦笑眯眯着道,心底瞧着这孩子露出这般表情,心底多了几分温柔。
之前的少年实在是太不容易令人接近了。
凶巴巴的小孩子又如何能让人喜欢?宋时锦肯定是很难说服自己喜欢一个平日里总是对自己黑脸,辱骂她的熊孩子。
哪怕他很好看,宋时锦打内心底里,也只会做个表面的和善,实际上心里是敬而远之的。
可如今这孩子开始看着她的眼神里,生出孺慕的神情,又瞧着听话了。
宋时锦只觉得容玦的表情,萌的她内心母爱泛滥。
“娘……我会好好吃的。这个以后你天天给我做好不好?”
“我保证以后天天听话!”
容玦那么难改变的不听娘亲话的观念,这会儿直接被几块红烧肉给解决了。
宋时锦忍不住伸出了手,在容玦的头上如撸猫一般地顺毛摸了几把。
“天天是不可以的。如果你表现的好,一周可以做一顿。”
容玦对于一周只能吃那么一次有些许的失望。
可转念一想,却又觉得能一周吃一次也不错!
便重重点点头。“好!我一定好好听话!”
宋时锦:哇!这孩子更乖了!也更招人喜欢了!简直太萌了!居然这么好说话……
下一秒,容玦将拳头微微握紧,神色严肃。
“我明白的。咱家太穷。一周吃一次肉已经很不容易了,确实应该节俭。”
宋时锦:??
容玦皱起了眉头,表情极其凝重。
他很认真地看着宋时锦:“娘!你放心!我会好好读书,争取早日也能分担一些家庭重担!保证以后多挣些银两,可以让咱们顿顿吃肉!”
宋时锦:“……”
宋时锦不解地看向了一旁已经吃了将近五块红烧肉的容翊。
容翊收到她的目光,解释道:“这孩子长大了。知道生活艰难是件好事。况且……我们读书人花钱本来就多。锦娘养着我们父子,的确不容易,辛苦了。”
宋时锦:“……”
容翊当然没有靠她养过。
宋时锦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,容翊本人其实虽然对原主没有什么爱情,毕竟两个人都是被坑,才到了一起,可他对原主并未有什么过分的伤害举动。
只是不爱,不睡一起。
该给的体面还是给的。
哪怕原主平日里不修边幅,四处惹事,毁了他不少的名声,可他也并未欺负过、或者苛责过,更没有让原主养过他,操心过容玦的一点半点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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