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们都决定好了,我还能单飞吗?”
听了他的话,两女轻嗤一笑。
四人又闲聊了几句,便没再停留,动身前往。
商场外,天空被黑云笼罩,正飘着小雨。
路人手举雨伞,行色匆匆。
张昊和罗酥酥分别撑开雨伞,带上沈牧和唐姚,朝着人行道的方向走去。
恰在此时,一只套着狗绳的阿拉斯加摇晃着尾巴,在人群中快速窜动着,目光直勾勾盯着马路对面的某道身影。
对面那个面色焦急的年轻女人似乎有所感应,扭过头就看到了狗子的身影。
她不禁露出喜色,可偏偏此时信号灯跳成红色,连忙招手大喊:
“欢欢,不要过来,站在那里等妈妈!”
可她的喊叫声非但没让狗子停下来,反倒让它误以为这是主人在呼唤它,兴奋地朝着马路奔去。
就在毛孩子要绕过护栏,强闯马路的时候,沈牧一把拽起被它拖在地上的狗绳。
他将狗子拉停,又后撤两步,和它保持着距离。
虽然听说阿拉斯加的个子和胆子形成反比,但也不乏有例外的存在!
可瞧着面前这只匍匐在地上,沈牧相信它应该是只胆小狗。
随后,唐姚三人和对面的女人相继赶了过来。
年轻女人忙迭地蹲下身子,也不顾毛孩子的毛发早已湿透,一把抱住它。
“欢欢,你跑去哪了,吓死妈妈了!”
狗子不明所以,但主人的到来让它不再胆怯,淘气地吐了吐舌头。
年轻女人调整好情绪,重新站起身。
她先向沈牧道了声谢,继而取出钱包。
从中抽出一张百元大钞,但看到对方一行有四人时,咬咬牙又拿出一百递了过去。
“来,这点钱拿着,就当姐姐请你们吃东西了!”
“不用了,本来就是举手之劳。”
沈牧摆摆手以表拒绝,俯首看向蹲坐在她旁边的毛孩子。
“我可以摸摸它吗?”
“当然可以!”
获得女人的同意后,沈牧蹲下身子,抬手摸了摸欢欢的脑袋。
见毛孩子没有反抗,又帮它理了理毛发。
他很喜欢小狗。
前世也养过一只金毛。
可因为事务繁多,没空照顾毛孩子,最后送给了朋友。
欢欢也感受到面前的这个男孩对它并无恶意,便放下戒心,上前舔了舔他的脸颊。
见状,张昊和罗酥酥也忍不住上前撸了它两下。
望着眼前这融洽和谐的场面,年轻女人有所触动,对沈牧柔声道:
“我家还有只喜喜,快要生小狗狗了,可以送一只给你养!”
沈牧眉头轻挑,抚摸欢欢的动作稍顿。
正要回复,脑海中却闪烁起前世将八月(金毛)送走后,他通过监控看到它孤独,落寞守在家中的画面。
回过神来后,他淡笑着拒绝。
“算了吧,我不适合养狗。”
说完,他站起身,将狗绳递还给年轻女人。
年轻女人略感可惜。
见他刚才那副样子,明明很喜欢小狗才对,但人家不愿意养,她也不能强求。
另一边,唐姚一直在观望着沈牧,清晰捕捉到沈牧在得知这个姐姐愿意送狗给他时,眼底一闪而过的光亮。
她轻轻眨动着玉眸,将此事记在心间。
片刻后,四人与年轻女人道别。
值得一提的是,后者最后还是将那二百块揣进了沈牧的口袋里。
走进火锅店后,张昊望着沈牧乐呵一笑。
“你这运气是真好,一会工夫就白捡二百,那我今天更得好好宰你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