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军事连载
我每天都得趁江得宝没醒时,把院子中被人丢的臭鸡蛋、烂菜叶给清理干净。出去买东西时,还有嘴碎妇人在身后骂我犯贱,更别提一些男人放肆打量的眼神。江得宝还在屋里养着伤呢,这些都不能让他知道。于是我总是若无其事地挤出笑脸去给他换药。
主角:桃之春江德宝 更新:2023-01-31 14:3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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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桃之春江德宝的历史军事小说《桃之春江德宝》,由网络作家“佚名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我每天都得趁江得宝没醒时,把院子中被人丢的臭鸡蛋、烂菜叶给清理干净。出去买东西时,还有嘴碎妇人在身后骂我犯贱,更别提一些男人放肆打量的眼神。江得宝还在屋里养着伤呢,这些都不能让他知道。于是我总是若无其事地挤出笑脸去给他换药。
我没走。
我把江得宝之前交给我的房契拿上,又把自己从娘家带来的一百多两银子全取了出来,想方设法去求了魏瑾的夫人。
在华丽明亮的屋子里,一个衣着华贵的中年妇人正站在窗边逗弄着笼中鸣声婉转的百灵鸟。
她依旧妩媚的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,「我还是第一次遇到一个女人为太监求情。小宝子若真死了,你不就解脱了?」
我摇摇头,「相公对我很好,我不能辜负了他。」
「还是太年轻了呀,和一个太监谈感情?」魏夫人笑了,笑声中带着浓浓的嘲讽,「我才不稀罕你那丁点东西,我只想看一看,你们会走到哪一步。看你将来有一天,会不会后悔你今天的举动……」
魏夫人果然说话算数,第三天,江得宝被送了回来。
他本来就瘦削的身子上伤痕累累,竟找不到一块完好的皮肤。
我烧好热水,为他一点一点擦去身上的血污,心疼极了。
上半身上完药,我去解他的腰带。
江得宝一下涨红了脸,不自在地裹紧了外衣,哑声说道,「很丑,别看。」
我怔怔地看着,浑然不觉眼中已满是泪光。
「我不痛的,你……你别哭。」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,粗糙的指腹划过我的眼角。
我的泪浸湿了他的指头。
「相公,」我把我的手覆在他的手上,郑重地说,「我一定会把你养好的!」
他羞赧地笑了,冰冷的手指触碰着我脸上温热细腻的皮肤,轻轻说:「桃桃,记住你今天的话……」
「当初叫你走你不肯,以后你可再也走不掉了。」
在黑暗成长中滋养的情爱破土发芽,既然它得到了对方的认可,那就只能不死不休。
江得宝已经被魏瑾所抛弃,没有再进宫。
周围的居民渐渐知道这里住的太监失势了,本就对官府不满的人群终于找到了发泄的对象。
我每天都得趁江得宝没醒时,把院子中被人丢的臭鸡蛋、烂菜叶给清理干净。出去买东西时,还有嘴碎妇人在身后骂我犯贱,更别提一些男人放肆打量的眼神。
江得宝还在屋里养着伤呢,这些都不能让他知道。于是我总是若无其事地挤出笑脸去给他换药。
但他还是慢慢察觉了,性子开始变得阴沉,目光也一天天地冷了下来,只有看到我时,才会恢复一丝柔和。
后来院中没有被人丢的垃圾了,我还高兴了几天,结果是他们换了新的花样。
我正睡得昏昏沉沉,江得宝用力摇醒了我,「桃桃,快醒醒!」
屋子被人故意放了一把火。
我有时候会想,若是能有一个既像我又像江得宝的孩子,该有多好。他患得患失的毛病,也许也会有所减轻。
是的,因为他给了我无穷的勇气,我不再惧怕生孩子。可惜我们这样的夫妻,永远不会有自己的孩子。
我去明觉寺上香时,撞到了一个瘦弱的小女童。她跌坐在地上,也不哭,而是爬起来紧张地问我,「姐姐痛不痛?小桃花给你呼呼。」
主持说这孩子是寺里收养的弃婴,因为出生在桃花纷飞的三月,故取名叫小桃花。
我叫桃桃,她叫桃花,真的很有缘分呢。
我一见这孩子就喜欢,于是在征得主持的同意后我将她带回了府。
江得宝皱起眉,「你想要孩子,多得是达官贵人上赶着给我们送庶子庶女。机灵的、活泼的、健壮的,喜欢哪种都可以,你怎么偏偏捡了这么个……」他看着羸弱得像猫儿似的女娃娃,还是把剩下的话咽进了肚子。
四岁多的孩子已经会察言观色。小桃花怯生生地问我,「姐姐,老爷是不是不喜欢我?」
我笑着拍了拍她的手,「那不是老爷,以后要叫爹爹。我也不是姐姐,以后要叫娘亲。小桃花这么可爱,谁会不喜欢呀。」
又去拉着衣角安抚那个大的,「相公,你以前也嫌弃我太瘦小呢。」
他扯了扯嘴角,「你喜欢,就留下吧。」
然后他很快就后悔了。
夜里小桃花可怜巴巴地抱了小枕头过来,想要和我一起睡。
江得宝紧紧抱住我不肯松开,我温言劝了几句,他才烦躁地抓了抓头发,「小孩子讨厌死了,明日还是送走送走。」
那一晚,小桃花抱着我睡得很香,还打起了小小的呼噜。江总管蜷缩在床脚,委委屈屈混了一夜。
他离开的时候,小桃花眼睛还没睁开,嘴里迷迷糊糊说了句,「爹爹要早点回来哦。」
江得宝一愣,半天才「哦」了一声,嘴角不易察觉地勾了起来,再也没提送走的事。
小桃花交际能力惊人,不是缠着我,就是缠着江得宝。两个人很快熟络起来。
江得宝还特意寻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玩具回来,得意地说别人的女儿有的,他的女儿也要有。
我的渣爹向来没有参与过我们的成长,更别说陪着玩耍。
所以我看着将小桃花扛在肩上摘花的江得宝,觉得他真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夫君,最好的父亲了。
小桃花哭着摇醒了我。
我强打起精神处理了后事,为江得宝擦净了身子,换上了新衣。
那双里面绣了桃花的护膝他一直舍不得取下,磨损的面料和填塞的棉花我都补了好几次,眼下它在棺里静静陪着他,终于完成了它最后的使命。
我和小桃花扶着他的棺木走了七日,去了南城,他的故乡。
那是一个常年被飘动的雨雾笼罩着的小城,庙堂的恩怨厮杀,遥远的像一场不真切的梦。
江得宝给我们留的钱财,我给善堂捐了大半,剩下的我们在城边买了间小院,将他葬在了院子旁后山的一片野桃林边。
我开了一间小小的糕点铺,其中枣泥糕和核桃酥做得最好,常常还没做好就有客人排着队等候。
有个青年来得最早,站在寒露冻手的清晨等了我半天,笑着说,「我家娘子害喜了这两日什么都吃不下,就想吃你家的核桃酥。」
我笑着又送了他一盒。
他让我想起当年那个雨后的黄昏,也有一个俊秀的青年,在微醺的醉意里为自己嘴馋的娘子买了一份核桃酥。
我一只手紧紧捂住了胸口,那滋味……好甜啊。
小桃花一天天长大,性情、诗书、女红、厨艺样样出挑,就是那手字,歪歪扭扭地像狗啃过似的怎么也练不好。
和她爹爹一样。
在这里住久了,新结识了不少人,也有好些男子去托了官媒来求亲。
媒人一张嘴说得天花乱坠,这个秀才如何谦谦有礼,那个商人如何富有和善。
我微笑着一一拒绝了。
「先夫很小气,他会不开心的。」
因为我曾得一宝,世间再无人能及。
得宝,得宝……
你看,你要我好好活着,我有做善事,我有好好活。
有一天我起床梳妆时,发现满头青丝多了一根刺眼的白发。
还没来得及伤感,就听见门口扑通一声,竟是倒了一个人。
城中最近来了不少逃荒的人,这个饿昏的十四五岁的少年面黄肌瘦,浑身破破烂烂,大抵也是其中的一个。
我们收留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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