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要通过我的方式宣告给所有人。
12
我出生即被抱错。
三岁被人贩子带去杂技团。
长到七岁,便看到了杂技团里超过十岁的女孩儿一个个被送走。
我暗自偷听杂技团的团长和人贩子之间的对话。
这才得知了女性的“作用”。
为了讨好和贪欲的满足,十几岁的女孩儿总是能卖出一个好价钱。
我不想走那条路,所以发了狠的练。
我将自己的骨头,一节一节掰断。
将自己的身体,放入极小的容器之中。
我让带我练功夫的师傅,发出连连惊叹。
带我练功的师傅不一定是真惜才,但他是真爱钱……
我的一场表演,总是能够引起满堂彩。
随着法制的健全,买卖不能像从前那么光明正大。
我的存在,便更加有了必要。